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7 |
4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 征税环节: 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 点一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 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 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4 文金滩(124752)"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 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根据
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 法》 (国税发[2009]3 号)以及
2009 年1月23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 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 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 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 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五、发行人、主承销机构、托管人及各证券公司
1、发行人: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法定代表人:邵本杰 联系人:曹敏杰 地址: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
66 号
电话:0631-8452366 传真:0631-8462809 邮编:264400
2、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2411 室 联系人:陈彦邦 联系
电话:0531-68889925 邮政编码:25000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
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