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7 |
34 号、张委发〔2011〕93 号、张人才办〔2019〕3 号文件规定 的照顾对象) ,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民族政策照顾对象(由市 民宗局与教育局共同认定)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8.新市民夫妻一方户口为我市户口的 (含集体户口) , 其子 女入读公办小学、初中,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新市民或其 所申请入学的子女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其合法固定住 所确定施教区;
新市民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 不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9.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 所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或镇(区)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情况及相 关学校学位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10.因城镇建设、地块改造等原因拆迁,虽人已迁新居,但 户口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
9 准;
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尚未交付,确定其施教区应以 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市区由市教育局根 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农村由镇(区)统筹安排. 11.对监护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 登记的合法固 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五、报名办法
(一)公办初中、小学 1.施教区内学生入学报名:(1)7 月1日,学生家长或其 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验证复查.(入读小学应持材 料为:《幼儿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 、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和 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
入读初中应持材料为:《小学生素质 发展情况报告册》、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 产权证.)(2)在外县市幼儿园毕业、小学毕业,符合入学 条件的新生,于7月1日,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 关材料到相关学校验证报名.(入读小学应持材料为:《幼儿 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 的产权证;
入读初中应持材料为:《小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报告 册》、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全国 学籍号.)8 月15 日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义务教 育入学通知书》 .
8 月30~31 日,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 《义 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 2.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
10 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的通知》(张政发规 〔2016〕6 号)精神,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其 法定监护人应到租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事务中心窗口办理 积分管理入学申请.经积分排名获得入学准入资格的新市民, 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积分入学准入卡和相关资料 (户口簿、 《幼 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或 《小学生素质报告册》 、 预防接种证等) , 到准入学校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二)市特殊教育学校 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 3~15 周岁的适龄智障、自 闭症等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
2、3) .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要做好盲、聋、弱智等残障儿童的调 查摸底和入学推荐工作,并将适龄聋童、盲童名单于
6 月30 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联系去苏州盲聋学校 就读.
(三)市外国语学校、常青藤实验学校、杨舍实验学校 外国语学校、常青藤实验学校、杨舍实验学校应根据《民 办教育促进法》 、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苏教基〔2019〕7 号)和 《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 (苏教基函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