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07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相 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 住房建设工作;

拟定全市公(廉)租房政策及规划,会同 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公(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 实施.

指导和组织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拟定棚户区改造政策和 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组织编制全市棚户区(城中 村)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 造项目、资金监督和业务指导;

负责组织实施安康中心城 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棚户 区改造资金安排;

4、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编制、组织实施房改 方案的配套工作;

组织拟定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 准;

负责中心城市公(廉)租房管理;

负责房产开发企业 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市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 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5、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监督管 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 长期规划、政策和规章;

负责中心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审 批及发证工作;

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征收、房地产市 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中心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 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 施、规章并组织实施;

负责中心城市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 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

负责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 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

负责中心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 作;

7、指导全市城市建设;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 热力、市政设施、市容及环卫工作;

负责对风景名胜区、 园林城市创建审核上报和保护、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

编制燃气行业规划,拟定 有关技术标准;

负责全市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 理工作;

负责中心城市燃气行业监管和指导县区对燃气行 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9、指导全市村镇建设;

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 导实施;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指导城镇和村庄 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及重点镇、文体旅游名镇、新型农 村社区建设工作;

负责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宜居小镇 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市城镇无害化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 运营指导、监管工作;

11、负责中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12、负责城市绿化工作,负责中心城市绿化建设与管 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工作,负责绿化园林企业 资质管理和审核工作;

13、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市政、绿化、房地产、天燃气、建筑节能、市容管理等执法监察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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