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07
2018年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GUDSEN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 月八2018 年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 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2018 年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8 年 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2018 年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 议》 、 《2018 年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 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8 年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简称

18 海宁新区债

01 ) .

(二)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为

14 亿元人民币,首期发行规模为

7 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 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7 个计息 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

2018 年第一期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 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 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并 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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