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7
1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1-2006 替代 SL 21-90 降水量观测规范 (报批稿) 2006-月-日发布 年月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2 前言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关于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科综 【2004】 9号) ,水利部水文局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了《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90)(以 下简称 规范(90) )的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使用单位代表及其他相关专家,组成 复审专家组,对 规范(90) 进行了复审.

复审专家组研究决定对 规范(90) 进行 修订.水利部水文局委托 规范(90) 原主编单位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现南 京水科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负责修订. 在本次规范修订中,主编单位南京水科院和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 化研究所,认真研究了 规范(90) 原参编单位安徽、浙江、四川省水文局,以及长江 委、黄委、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山东、河南、江西、广东、云南、陕西、甘肃等省(自 治区、直辖市)20多个单位的水文局(处、总站)的修改意见,重点吸收了适当放宽记录精 度、适当放宽观测场地要求、增加固态存贮器记录雨量等意见,并对 规范(90) 4~6章不同 观测仪器的降水量观测的有关内容结构进行了调整,删除、简化了部分人工观测的内容, 将第3章仪器及安装中的仪器组成结构和基本技术要求调到附录中,适当精炼了标准正文, 增加了条文说明内容. 本标准替代sl21-90版本.

3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福兴 朱晓原 冯讷敏 杨菊芳 本标准审查会技术负责人:谭国良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4 目录前言

1 总则

1 2 观测场地

2 2.1 场地查勘.2 2.2 场地设置.2 2.3 场地保护.3 2.4 雨量站考证簿的编制.3

3 仪器及安装

5 3.1 仪器组成、分类及适用范围.5 3.2 仪器安装.5

4 雨量器观测降水量

7 4.1 观测时段.7 4.2 液态降水量观测

7 4.3 固态降水量观测

7 4.4 特殊观测.8 4.5 观测注意事项

8 5 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9 5.1 观测时间和程序

9 5.2 雨量记录的检查

10 5.3 观测注意事项

10 6 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11 6.1 自记周期的选择

11 6.2 观测(换纸)时间.11 6.3 观测方法.11 6.4 雨量记录的检查

12 6.5 观测注意事项

12 7 降水量资料整理

14 7.1 一般规定.14 7.2 雨量器观测记载资料的整理.15 7.3 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15 7.4 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17 附录 A 雨量站考证簿编制说明19 附录 B 降水量观测常用仪器及其检查和维护24 附录 C F-86 型防风雨量器的安装

28 附录 D 雨量站观测记载簿填制说明30 附录 E 降水量观测误差

33 1

1 总则 1.0.1 为统一全国降水量观测技术,提高降水量观测资料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搜集降水基本资料的降水量观测. 1.0.3 降水量观测项目,一般包括测记降雨、降雪、降雹的水量.单纯的雾、露、霜可不测记(有 水面蒸发任务的测站除外) .必要时,部分站还应测记雪深、冰雹直径、初霜和终霜日期等特殊观测 项目. 1.0.4 降水量单位以 mm 表示,其观测记载的最小量(以下简称记录精度) ,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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