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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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5号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 《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 市)人防办,郑州铁路局人防办,河南机 场集团国动办,郑州航空港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 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 《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 望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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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年1月2 0日―1―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 ( 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和其他 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 ( 以下简称许可资质)管理,保护设计单 位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人防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 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提高防护设计质量和服务水 平,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防空法》 、《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 若干意见》( 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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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2 0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 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 国人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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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 5 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 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 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 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 ―
2 ― 防护部分.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 施设计许可资质申请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实行行政许 可制度,许可资质分甲级、乙级.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 计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省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 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活动的设计 单位,应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 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在 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设计活动.
第二章 许可条件 第五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 质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 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应按照 《 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 法》( 国人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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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号)执行. 第六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 质的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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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不少于1
0 0万元人民币. ( 二)资历和信誉
1 、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5年以上.
2 、无设计质量事故.
3 、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 三)技术条件
1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 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3人、4人、2人、8人, 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 二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结构、公用设备暖通空调、防化、给 水排水、电气专业均不少于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