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07 |
) 年认识周某并发展成恋人 关系! 后周某向他借款 ! 万元$同年+月)'
日周某到他家居住!两 人签订结婚协议!* 月'
日周某离 家! 偷走借条及结婚协议原件$乔 某请求法院判令周某返还借款 ! 万元$ 周某到庭答辩称! 她已于 ! '
$ 年+月)'
日将 ! 万元偿还 乔某! 借条原件被乔某当场撕毁$ 一审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证据规 则!书证应出示原件$借条原件是 认定借贷双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 关系的重要证据$乔某不能提交借 条原件! 其关于借条被偷的陈述! 虽曾报案! 但均为乔某单方陈述! 其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不能作 为认定借条被盗的证据!对于乔 某不能出具借条原件的解释法院不予采信!故判决驳回其诉讼 请求$乔某上诉$二审法院认为! 借款方偿还借款后!出借方销毁 借条原件的说法更符合生活常理!在乔某没有借条原件且未举 出反证的情况下!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法院对于民间借 贷案的审查原则是%借贷合意&
和 %借贷事实&
'
借贷合意表现为借 条(欠条)甚至口头协议'
借贷事实 是款项的实际出借) 表现形式有 收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法官 在审查借贷事实时) 需结合借贷 金额(贷款人支付能力(当事人之 间的关系( 交易习惯及当事人陈 述的交易细节等进行综合判断'
同时) 法院在审查原被告的主张 时掌握动态责任分配原则* 被告 如果抗辩已偿还借款) 或抗辩原 告的转账凭证仅系偿还双方之前 借款或其他债务) 被告应对其主 张提供证据'
被告证明其主张后) 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 证明责任'
对债权人而言)借条(银行转 账单等债权凭证一定妥善保管+对 债务人而言)还款过程可邀请他人 参与见证(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条) 或选择银行转账方式)从而避免在 民间借贷诉讼中)因举证不能而承 担不利后果'
利息标准 司法解释有新规 ! '
'
年&
月! 日! 牛某作 为借款人!石某作为保证人!向李 某出具借条!约定借款 &
万元!月 利息为 ,-!当日李某将 &
万元款 项转账支付给案外人曲某! 后因 担保问题! 双方于 !.
## 年*月!. 日重新签订借条!牛某与石某 均作为借款人向李某出具借条! 约定借款金额为 &
万元! 利息为 月息 !-! 还款期限为 !.#! 年#月!. 日之前$后李某持上述借条 起诉牛某% 石某及石某之妻杨某 共同还款!一审法院判决牛某%石 某共同偿还李某借款 &
万元!利 息按月息 !支付!因无法证明本 案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 杨某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牛某提 起上诉!主张一审判决月息 !过高$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 双方约定的 !-的月息!即年利率 为!$-!未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维 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涉及民间借 贷的利息'
新司法解释第 !% 条规 定)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 率!$)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约定 支付利息的) 法院应予以支持+约 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超过部 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 借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 )% 部分的利息)法院应予支持'
该规 定表明)年利率 !$及以下的民间 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
+年利 率超过 )%)其超出部分属于%无 效区&
) 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 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 亦可请求债权人返还+当事人约定 的年利率为 !$到)%之间的属 于%自然债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