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8 |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之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 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
3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 润使用安排情况" .为了落实对上述政策的执行,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本公司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利润分配政策之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原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原《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现金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时,需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净利润 9,924,061.47 40,476,767.17 23,707,209.2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13,123.69 41,625,519.16 22,986,185.72 当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188,592,958.06 179,481,248.11 140,695,513.03
2 母公司报表 年净利润 8,014,137.44 28,397,840.79 8,614,764.12 提取盈余公积 801,413.74 2,839,784.08 861,476.41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7,212,723.70 25,558,056.71 7,753,287.71 当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142,170,284.98 134,957,561.28 109,399,504.57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二、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和生产、药品批发和零售.2009 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医药行业监管政策,重要的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 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 、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关于 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 《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等.作为国家基层医疗机构 药物集中招标的试点省份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区域,安徽省亦颁布了《安徽省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010 年版) 》 、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补充药品采购目录(2010 年版) 》等. 上述政策对医药行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指引,引导我国医药企业扩大经营 规模、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不断完善和提升产品质量 和经营水平等,尤其是新版 GMP 标准的颁布和实施要求现有医药生产企业投入大额资 金用于原有生产线的改造或新建.综合上述因素,公司留存利润主要应用于对外投资、 新建项目、生产线技术改造、新药研发和市场推广等方面,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利润分 配.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 的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