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8 |
公司于2009年10月10日召开了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 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止合作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2007年1月17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 公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加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的议案》 ,由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意房产 )出资1200 万元参加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邦公司 )的增资扩股事 项,增资扩股后,中邦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 持股比例
1 中意房产
1200 万元 60%
2 丁强800 万元 40% 2007年6月11日,公司2007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 并于2007年6月12日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丁 强签订了《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项目合作协议》 ,合作开发 玻 璃纤维总厂 项目,中意房产每年按对项目实际提供融资资金加上股本金以后的 11%乘以实际年限的方式计算年回报[计算公式为: (中意房产实际提供的融资金 额+1200)*11%*实际年限] ,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期限的按实际 发生天数计算(一年按365天计算) .该项目由中意房产母公司湖南投资直接向中 邦公司提供融资3800万元,用于合作项目开发.在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在保证 项目资金需要,不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往来款结算的前提下,中邦公司另一股东 丁强将先行偿还中意房产投资资金,确保投资资金安全归还.中意房产在收回全
2 部投资资金及项目投资回报后,无条件退出中邦公司,中邦公司现有股东将无条 件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股份价值按中意房产实际投入项目的投资资金额 加上股本金原值以后的37%乘以实际年限进行收购[计算公式为: (中意房产实际 提供的融资金额+1200)*37%*实际年限] . 但由于该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 市场急剧降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开发进度未达到合作双方预期目标.为了确保 中意房产的前期投入回报如数收回,在尊重事实、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中意房产 与中邦公司股东丁强协商后拟提前终止原协议,采用由中意房产受让中邦公司 玻纤项目 北向宗地,单独开发的方式,并同意将原合作协议中中意房产应得 的项目回报计算日期截止至2009年3月31日,待转让土地完成后,中意房产从中 邦公司结算退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 玻纤项目 土地基本情况及转让的价格
1、中意房产按现状收购中邦公司的 玻纤项目 北向宗地 7104.91 O土地.
2、 宗地现状及位置: 位置位于雨花区劳动东路
439 号, 面积 7104.91 O (约10.66 亩) ,边际清晰,已经初步完成基坑挖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