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08

3、转让总价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湖南天华房地产土地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对北向宗地约 10.66 亩进行评估,评估地价:4522.28 万元.规 划部门同意计容绿地面积0.84亩按评估地价折算并扣除补交土地出让金50万元 后合 307.00 万元. 分摊于北向宗地已经完成的前期开发成本及管理费用 467.48 万元,以上合计总价 5296.76 万元人民币.经中意房产、中邦公司及丁强三方 协商一致同意对北向宗地以 5296.76 万元总价成交结算. 湖南天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湘天华株 (2009)(估)字第061号 《土地估价报告》对收购标的估价结果如下: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 权证号 宗地位置 设定 用途 土地 使用权限 土地面积 单位面 积地价 总地价 湖南中邦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用地

(一) 长国用 (2008)第000502号 雨花区劳 动东路439 号 住宅、 住宅 67.01年7104.91 平方米 6365/ 平方米 4522.2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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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意房产撤资退股

1、中意房产按原合同约定已经投入注册本金

1200 万元人民币,占湖南中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中意房产转让所持全部股份,丁强同意按原合 同约定以溢价的方式受让该 60%的股权.经协商其股权转让对价为:截止

2009 年3月31 日股权溢价为人民币 2483.11 万元,加上本金 1200.00 万元共计 3683.11 万元.

2、截止

2009 年3月31 日湖南投资投入项目的开发资金余额为 1400.00 万 元人民币.经协商按原合同约定对湖南投资投入的资金,由中邦公司返还湖南投 资投入资金本金 1400.00 万元,并支付其投资回报人民币 430.28 万元,共计 1830.28 万元.

三、撤资退股其所得收益及回收方式

1、 撤资退股其所得收益分两部分: ①股权本金及溢价 3683.11 万元人民币;

②投入资金余额及投资回报 1830.28 万元人民币.

2、上述两款项总价 5513.39 万元.中邦公司同意从中意房产受让北向宗地 约10.66 亩土地款中支付或抵扣,抵扣后不足部分的剩余款项转为丁强和中邦 公司共同对中意房产的欠款. 该欠款丁强和中邦公司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 个月内支付.

四、股权转让协议 待中邦公司完成北向宗地土地过户且三方对财务往来款项完善相关财务手 续后,中意房产将与丁强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中意房产持有中邦公司的 60%股权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丁强或其指定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终止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作,受让 玻 纤项目 北向宗地, 不但可有效规避前期投资风险, 确保前期投入回报如数收回, 还将为公司进一步做大、 做优、 做强主营业务, 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4 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 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湖南投资独立董事意见;

4、《结算协议》;

5、《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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