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8 |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 第一期)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以及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号》、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 关于规范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 公司A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