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8

(四)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在其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

4、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

6 个月;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五)本公司监事承诺

1、在其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应采取如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

(一)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采取该等措施的,发行人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会公告[2008]3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办理.

(二)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采取该等措施的,相关增持主体需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令 第7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及程 序办理.

(三)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公 告具体实施方案.

(四)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1、第一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

2、第二顺序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启动控股股东稳定 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不满 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 仍未满足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的要求;

3、第三顺序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在满足下列情形时启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 票仍未满足 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之 要求, 并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 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 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