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8 |
(五)终止实施条件 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则终止实施方案.
(六)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则公司应将与控 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 直至控股股东履行 其增持义务;
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 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 用于股 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 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 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 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 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