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08
1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苏组通〔2018〕31 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省市委帮扶工作队 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省各 五方挂钩 帮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各有关市、 县 (市、 区)党委组织部、扶贫办、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省委、 省政府决定,

2018 ―2019 年继续选派帮扶工作队队员到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开 展帮扶工作.

现就做好省市帮扶工作队队员选派和挂钩帮扶 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

一、派驻地区 2018―2019 年,省委向苏北地区的丰县、睢宁县、灌云 县、灌南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响水县、滨海县、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等

12 县(区)派驻帮扶工作队,任期2年,队员兼任省定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省委未派驻第 一书记的省定经济薄弱村,由相关市、县(市、区)负责派 驻第一书记,确保全覆盖.

二、选派数量 综合考虑省定经济薄弱村数量,计划选派省委帮扶工作 队队员

222 名,其中派驻徐州市

50 名,连云港市

36 名,淮 安市

47 名,盐城市

17 名,宿迁市

72 名. 省委帮扶工作队队员从省 五方挂钩 帮扶协调小组成 员单位选派,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各选派

2 名,其他有选 派任务的单位各选派

1 名.其中,组长单位选派

1 名正处职 干部担任队长,并挂任驻点县(区)委副书记;

8 名同志留 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工作,从省委组织部、省委 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统计局、省农 村信用社联合社、新华日报社选派的队员中产生;

其他队员 任驻点县(区)省定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 各有关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经济薄弱村数量, 参照省里做法,确定选派数量,落实选派任务.未派驻省委 帮扶工作队的县(市、区) ,由市委选派

1 名处级干部担任市

3 委帮扶工作队队长并挂任驻点县(市、区)委副书记.

三、人选条件和要求 帮扶工作队队员总的条件和要求是:政治素质好,坚决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乡村振兴事业和农村工作;

综合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会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 强;

作风扎实,敢于担当,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吃苦, 甘于奉献;

中共党员;

队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队长年龄 一般不超过

50 岁;

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身心健康. 后备干部、 工作表现突出且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优先, 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愿意回原 籍原乡原村的优先.鼓励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尚未退 休的干部积极报名,年龄可放宽.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好选派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作 风关、廉洁关,注重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 得硬、自我要求严的优秀干部.

四、队员主要职责 根据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 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 (苏发〔2015〕35 号) 、 《关于做好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 〔2015〕

24 号) 精神和要求, 各级选派的帮扶工作队队员 (第 一书记)要在县乡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和 各方支持,协助村 两委 成员开展工作,注意从派驻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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