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08

6 第二部分 法律意见书正文

一、公司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201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按照中 国证监会、 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 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 召集新疆德康慈惠健康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决定将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 按照中国证监会、 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公司 治理机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 经核查,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方式、 与会股东资格、 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挂牌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依法设立 公司的前身为德康众汇, 德康众汇于2010年9月1日经新市区工商局核准登记 设立(设立时的名称为 新疆恒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后于2014年12月31日更 名为 新疆德康众汇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德康众汇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于2015年4月1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7 650104050041185的《营业执照》(整体变更过程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

四、公 司的设立 ).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2010 年9月1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为

3300 万元,实收资 本为

3300 万元;

住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

2626 号德海高层

502 室;

经........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