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8 |
4 - 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工 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将经批准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污染物排放清单、 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 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工程建成后, 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此复.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9月5日抄送: 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 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