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8
西北工业大学文件 校国资字〔2016〕186 号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 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行政各处级单位: 《西北工业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已于

2016 年4月27 日经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现予 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

2016 年5月22 日 西北工业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 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由 学校常委会授权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资委) 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和经营活动的决策.为确保经资委 决策的科学、 民主和高效, 依照教育部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资委是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的决策机 构, 以管资本为主, 促进经营性资产的有效整合、 合理配置,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经资委主任由校长担任,由分管国有资产的校 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分管科技、产业、财务、纪委工作 的校领导、科技管理部部长、财务处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 处长、审计处处长、资产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组成. 另外,经资委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校内、外专业人士 担任经资委委员. 第四条 经资委下设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经资办).经资办是经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有资产 管理处.经资办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贯彻上级部门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 规政策,制定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 第六条 审议和批准学校独资和控股企业公司章程,委 派企业董、监事会成员、财务主管. 第七条 审批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有效整合与合理配 置方案;

审批

500 万元(含)以上经营性资产投资和资产处 置事项决策,并对

500 万元以下经营性资产投资和资产处置 事项备案. 第八条 制定评价办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学校独 资和控股企业及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第九条 审定学校独资和控股企业的年度预、决算方案, 合理确定薪酬结构和水平. 第十条 监管学校独资和控股企业的经营活动.授权西 安西北工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 对学校参股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 完成学校党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经资办受理经资委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经资办对拟决策的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经 资委主任. 第十四条 经资委主任对议题内容签署意见,并做出是 否召开会议的决定. 第十五条 经资办将会议通知及议题材料在会前送达 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报告经资委主 任批准. 第十六条 经资委全体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必要时 主任可以委托成员主持召开. 第十七条 经资委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 加;

对于主任认为需要票决的事项,采取有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票数达到应参会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视为有效. 第十八条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由经资委主任审 核签发. 第十九条 经资办负责对经资委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督办,并对相关资料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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