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8 |
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1%.截至
1992 年12 月31 日, 12-1-3 建北大厦注册资本人民币 9,800 万元已募足,对此,清远会计师事务所
1992 年12 月31 日出具国内企业资金报验表予以了确认.
1993 年4月5日,省联审小组和省体改委签发粤股审[1993]11 号文《关于 清远市建北集团与建北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 粤股 审[1993]11 号文 ) ,批准清远市建北企业集团公司(1994 年更名为 广东建北 企业集团公司 ,以下统称 建北集团 )与建北大厦重组设立公司.公司重组设 立后总股本 52,000 万股,其中批准设置内部职工股 4,5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8.82%.该内部职工股的构成情况为:建北大厦净资产中属建北大厦内部职工 股股东的净资产 725.00 万元以 1:0.69 的比例折股
500 万股;
以每股
2 元价格另 行募集内部职工股 4,088 万股.截至
1993 年2月26 日,公司重组后的资本人民 币52,000 万元已募足,对此,中诚会计师事务所
1993 年4月15 日出具(93) 中诚 1-115 号验资报告予以了确认. 自公司设立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内部职工股发行及变更情况如 下:
1、建北大厦内部职工股的发行:经粤股审[1992]43 号文批准,成立建北大 厦时,1992 年12 月建北大厦发行
500 万股内部职工股,占建北大厦总股本的 5.1%.
2、重组公司时内部职工股的发行:经粤股审[1993]11 号文批准,重组公司 时,公司于
1993 年2月首次发行内部职工股共计 4,588 万股, 占总股本的 8.82%, 其中包括原建北大厦净资产中属建北大厦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净资产折股
500 万股.
3、国家股调减对内部职工股占总股本比例的影响:经省联审小组办公室粤 联审办[1993]100 号文批准,1993 年12 月调减国家股后,公司内部职工股总数 不变,占总股本的比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