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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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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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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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由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 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2008 年4月11 日,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关于同意中 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改制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 [2008]457 号) , 同意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6月2日,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20004000127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3月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35 万股,于2012 年4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 Homa Applianc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4 号 邮政编码:52842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411.142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5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