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9 |
2019 ) 浙0304民初1975号陈淳龙: 本院受 理原告邱锡 芹与被告姜 辉、 陈淳龙、 王良明、 金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 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庭前调解通知书、 举证通 知书、 诉讼风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卡、 外网查询告知书、 诚 信诉讼告知书、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裁判文书上 网范围告知书、 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 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9 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 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2036号 秦友海: 本院受理原告孙文林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 案,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 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庭前调解通知书、 举证通 知书、 诉讼风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卡、 外网查询告知书、 诚 信诉讼告知书、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裁判文书上 网范围告知书、 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 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18日上午9 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 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1575号 张义、 黄梅兰、 张大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 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义、 黄梅兰、 张大勇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 诉状副本、 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 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 诉讼权利义务告 知书、 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送达 地址确认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 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 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9 年6月18 日下午
14 时30 分在本院第十四审 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 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2167号 卢宇、 张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捷通 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卢宇、 张飞追 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 状副本、 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 书、 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 诉讼权利义务告 知书、 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送达地址 确认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 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 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并定于2019年6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 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 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 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 违约 金债权、 损失赔偿权、 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附: 公告清单 单位: 元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