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9 |
(二) 大量向自然人采购,公司内控成问题 媒体质疑中认为公司不是农业企业,向自然人采购属于极不规范的经营行 为,进而推断公司内控可能存在问题;
同时质疑公司将王彬彬、海安腾飞合并披 露的合理性.关于上述质疑的具体说明如下:? 1. 公司向自然人采购是由行业特点决定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向自 然人采购的情形 公司采购的废钢系机械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车 屑等,其最终来源为产废企业.对于产废企业而言,自行销售废旧材料需投入人 力、物力进行收集、清理、打包和运输成本较高,因而围绕着这批产废企业产生 了一批专门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再销售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上述自然人将收购的 废钢进行整理之后,再售予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或用废企业,因此自然 人是联系产废企业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用废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税务部门对 上述行业经营现状也进行了确认,如国税函〔2002〕893 号明确表述废旧物资收 购人员 (非本单位人员) 在社会上收购废旧物资, 直接运送到购货方 (生产厂家) 的税务处理方式,并阐明此种经营方式是由目前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特点决定 的. 向自然人采购原材料是用废企业的通行做法,红宇新材、应流股份、宝鼎科 技等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均存在自然人. 2. 公司相关主体均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废钢收购的货物流、资金流、实物流合规可控、可验证 (1) 公司向自然人收购废钢的张家港市钢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钢村回收) 、如皋市永盛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回收)均具备 相关资质 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钢村回收、永盛回收向自然人进行采购,上述公司均持 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名录管理证,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同时,上述公司所 第6页共59 页8-2-6 在地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 对入库税收达到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其缴 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一定比例予以财政奖励. (2) 公司针对向自然人收购废钢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公司已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 《存货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废钢收购操作 细则》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废钢采购从供应商档案管理、采购申请、合同签订、 送货签收、检验入库、审批回款等多个控制节点进行了有效的管理,相关内部控 制体系健全,能够保证相关交易真实、可验证. 3. 将王彬彬与海安腾飞合并披露是按照科创板招股书披露准则第五十二条 要求进行的披露,具有合理的背景 海安县腾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陆兰英及常留章于
2009 年10 月13 日投资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海安县雅周镇王垛工贸园区,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陆兰英投资金额为 450.00 万元,投资比例达 90.00%, 故海安腾飞是由陆兰英控制的公司. 根据项目组在供应商走访过程中取得的访谈 问卷,王彬彬系陆兰英之子,且王彬彬系公司的自然人供应商.出于完整披露采 购信息的考虑,对海安腾飞和王彬彬的采购进行合并披露.
(三) 关于公司与缪叙荣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6 年,公司从关联方缪叙荣处采购废钢合计 1,995.48 万元,且公司自缪 叙荣处借入 1,000.00 万元并于当年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