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9 |
5 分.每与上年同
5 比增减 10%,加减 0.5 分,最高加减
5 分.
(二)市外资金到位数考核分值为
20 分.完成考核 任务指标的 70%作为计分起点,即完成不到 70%为0分, 完成 100%计20 分,完成 70%―100%按比例计分.每超额 完成任务 10%加1分,最高加
7 分.每与上年同比增减 10%,加减
1 分,最高加减
7 分.全年到位资金全市排名 前六位的加 1-6 分,即第一名加
6 分,依次递减加分.
(三)省外资金到位数考核分值为
40 分.完成考核 任务指标的 70%作为计分起点,即完成不到 70%为0分, 完成 100%计40 分,完成 70%―100%按比例计分.每超额 完成任务 10%加1.5 分,最高加
10 分.每与上年同比增 减10%,加减 1.5 分,最高加减
10 分.全年到位资金全 市排名前六位的加 1-6 分,即第一名加
6 分,依次递减 加分.
(四)正式包装推出新的招商引资项目数考核分值 为10 分.完成考核任务指标的 50%作为计分起点,即完 成不到 50%为0分,完成 100%计10 分,完成 50%―100% 按比例计分.每超额完成
1 个加
1 分,最高加
5 分. 完成包装推出招商引资项目的标准是符合入选市招 商引资项目库中推出库的条件,并进入市招商引资项目
6 库.
(五)重点督办项目考核分值
5 分.即完成
1 个得
5 分,每增加
1 个加
3 分,无督办项目和督办项目未完成 的不得分.
(六)新签约并履约项目分值
2 分.完成考核任务 指标的 50%作为计分起点,即完成不到 50%为0分,完成100%计2分,完成 50%―100%按比例计分.
(七)每月按要求报送招商引资统计与分析报表资 料全年考核分值为
5 分.少报一次扣
1 分,错报一处扣 0.5 分, 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除每月报送电子表格外, 每年的第
12 月份还需同时报送经区县分管领导审签并加 盖区县政府公章的纸质资料.
(八)每月按时报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含引资总 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重点督办项目和引资总额在 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跟踪促进项目)进展情况,全年 考核分值为
4 分.每少报一次扣
1 分,直至该项分数扣 完为止.
(九)每月在宜宾招商网上发布招商动态信息全年 考核分值为
4 分.每少完成一个月扣
1 分,直至该项分 数扣完为止.
7 第十条 专项加减分评分标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 项目)
(一)单个项目当年市外资金到位额5亿元以上的, 每个加5分;
1-5亿元的,每1亿元加1分;
1000万元-1 亿元的,每1000万元加0.1分.
(二)单个项目属生产性且当年到位市外资金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则加分标准为上述加分标准乘以系数 1.5. 生产性项目包括加工制造业、采矿业、规模以上的 种养殖业、能源建设(不包括单独变电站建设、能源的 销售),不包括第三产业.
(三)当年新引进项目、且到位市外资金在
1000 万 元以上,属中国
500 强企业,每个项目加
3 分;
属世界
500 强企业,每个项目加
5 分.二者兼属的,不重复而就 高计分.
(四)当年包装推出、进入宜宾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 目,当年到位资金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每个加
1 分.
(五)每参与一次省市政府名义或市政府委托部门 组织的外出招商活动并有正式项目签约的, 每个项目加
1 分;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当年未履约的,每个项目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