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9 |
六、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 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 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 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 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 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 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 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
14 个学科.依照《申请书》列出的 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 尽量靠近 原则选 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国防军事教育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 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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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 标另行下达.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直属高 校和部内司局、直属单位要着力把关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 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九、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 题为 30-50 万元、重点课题为
35 万元、一般课题为
18 万元,青年 基金课题为
18 万元;
教育部重点课题为
3 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
2 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 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 课题原则上要求在
2 年内完成;
其他类别课题在 1-3 年完成,最迟 在5年内完成. 十
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 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 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 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 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 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 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
2016 年4月25 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8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 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 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 题. (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 者的要求相同.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 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 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 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 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 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 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 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凡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 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