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9 |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3 年申 报资格;
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 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 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 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
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 年内不 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 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
三、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方 ―
9 ― 式.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课题,以及西部地区的课题申请人 申报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倾斜. 十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 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获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 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 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 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
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管理制度.第 一级为 申报者所在单位 (如学校、院系、科研院所等) ,第二级 为 省部级管理部门 (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 属单位) ,第三级为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 称全规办) .各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 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 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 审费用.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
六、项目申报材料从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申请书文本须经所在单位审 查盖章后,报送至省部级管理部门,最后由省部级管理部门审核盖 章后报全规办. 十
七、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 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 重点招标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