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9 |
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 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教育考试院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点设Z、考场编排等考务管 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笔试和面试机考软件系统的使用实行首席技术 负责人制度,采取分级培训方式进行.
7 第二十三条 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每个考评组由不少 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
1 名.面试实行现场打分. 第二十四条 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 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 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
5 年以上.一般应具有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少数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
(五) 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取 得证书.2017 年前持证上岗的面试考官不低于 50%,2020 年前 实现全面持证上岗.
(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五条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 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第五章 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 处Z预案实施办法(试行) 》处Z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 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8 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按照 《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 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厅厅长担 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教育考试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教 育厅有关处室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第三十条 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是:
(一)制定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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