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0 |
并于
2018 年5月3日在华龙证券官网公告了第一期辅导进展工作报告.
华龙证券结合具体情况对联 诚发进行了第二期辅导,根据贵局关于辅导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第二期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18 年4月25 日至
2018 年7月25 日.在本辅导期间,华 龙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的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 公司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联诚发开展了辅导工 作.
(二)辅导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华龙证券本期参加辅导工作的人员有石天平、王融、李二鹏、陈俊任、李雅 晴, 其中石天平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华龙证券正式员工,具备 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 四家, 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 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辅导期内, 保荐机构未发生变动;
原辅导人员李攀于
2018 年6月从华龙证券离职,辅导人员由石天平、王融、李二鹏、陈俊任、李攀、李雅晴变更为石天平、王融、李二鹏、陈俊任、李雅晴.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为联诚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其委派代表)和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1、辅导内容 (1)通过持续尽调,更深入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督促公司建立规范、合 理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确保实现公司战略与要求,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2)核查联诚发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等方 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核查联诚发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商标、专利、土地、 房屋等的法律权 属问题.
2、辅导方式 在本次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遵照中国证监会和贵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辅导工 作.本期间主要是以深入的尽职调查、宣导上市要求、组织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召开研讨会、积极推送相关案例、个别答疑等方式进行辅导.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华龙证券与辅导对象联诚发均认真履行了 《辅导协议》 的相关约定,认真开展了辅导工作,无违反《辅导协议》的情形发生.
(六)辅导对象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严格遵守 《辅导协议》 的相关规定,高度重视辅导工作, 保证了辅导机构与公司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资料收集整理等事宜,使得各项 辅导工作能按计划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