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0 |
金银花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农副产品种植、收购(不含粮食) 、加工、销售;
金银花种植技术服务;
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农副产品 .国家《药品管理法》 第七条规定: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公司自成立至今,主要从事山银花种植、加工、收购、销售业务,2014 年3月7日,秀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书面 《证明》 : 重庆秀山金银花中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原秀山金银花中药材开发有限 公司)所生产、销售的山银花未经炮制、调配等制药环节,属于初加工农产品, 尚不属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药品范畴.因此,该公司未直接生产和销 售药品,不属于需要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品资质许 可及相关认证的经营单位. 自设立登记之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期间,我局未发 现该公司有任何违法行为,亦未收到过我局的任何处罚.特此证明 , 因此,公 司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山银花不属于需要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经 营许可证》 等药品资质许可及相关认证的经营单位. 公司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时, 秀山县工商局均未要求公司出具《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即对公司 经营 范围 予以核准,因此公司经营范围的设定符合《公司法》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
3 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从成立至今,实际主要从事山银花种植、加工、收购、销售业务,公司 销售的山银花未经炮制、调配等制药环节,属初加工农产品,包含于公司经营范 围中 农副产品 之内,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未超出工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同时, 经律师核查公司实际销售的产品包装和抽查部分重大销售合同,公司产品包 装或销售合同均明确载明所销售的产品为 灰毡毛忍冬(山银花) 而非 忍冬 (金银花) ,因此,公司的销售行为亦不存在误导消费者或客户的情况.2013 年10 月24 日,秀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书面《证明》 : 重庆秀山金银花中药 材股份有限公司(原秀山金银花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局管辖的企业法人. 我局暂未发现该公司自设立登记之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期间有工商违法违章记 录,亦未收到过我局任何的处罚.特此证明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经营范围、实际从事的业务符合当地历史习俗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消费者或客户的情况,且秀山县工商行政管理 局、秀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为公司的经营情况出具无违法证明,因此,公 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业务并不与国家《药典》及相关规定相违背,不存在违 法违规情况和受处罚的潜在风险.
二、 《反馈意见》重点问题 2: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作为中药材原料供应商, 是否需要取得相关资质,公司产品遵守国家质量、安全规范的情况.请主办券商 和律师对前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2014 年3月7日,秀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书面《证明》 : 重庆秀 山金银花中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原秀山金银花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所生产、销 售的山银花未经炮制、调配等制药环节,属于初加工农产品,尚不属于中药材、 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药品范畴.因此,该公司未直接生产和销售药品,不属于需 要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品资质许可及相关认证的经 营单位. 自设立登记之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期间,我局未发现该公司有任何违 法行为,亦未受到过我局的任何处罚.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