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0 |
689 号) 二零一九年六月 5-1-1 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的回复(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0591 号) 要求,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艾迪精密 或 发行人 )会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及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会计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 律师 、 发行人律师 ) 等中介机构按照贵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具体回复如下.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反馈回复中简称或术语与原尽调报告中所指 含义相同,若表格中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 致.) 5-1-2 目录目录2
一、重点问题
3 重点问题
1 3 重点问题
2 8 重点问题
3 41 重点问题
4 42 重点问题
5 44 重点问题
6 57 重点问题
7 64 重点问题
8 67
二、一般问题
73 一般问题
1 73 一般问题
2 73 补充问题
1 74 声明81 5-1-3
一、重点问题 重点问题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宋飞先生、温雷先生、烟台君 平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甲申投资有限公司,共计
4 名特定对象.请申请人补充 说明:(1)上述认购对象是否具备本次认购资格;
(2)宋飞先生及其关联方 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后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是否已出具相关承诺并公开披露;
(3)上述认购对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是 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资金 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述认购对象是否具备本次认购资格
1、宋飞先生 宋飞先生,男,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拟以 10,000 万元人民 币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宋飞先生填写的调查问卷、出具的书面承诺函以及公开披露信息查询 结果,宋飞先生最近
5 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温雷先生 温雷先生,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拟以 4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温雷先生填写的调查问卷、出具的书面承诺函以及公开披露信息查询 结果,中国证监会曾于
2015 年9月29 日出具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37 号) , 因烟台金业超比例减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披露及限制转让 期内的减持行为,温雷先生作为烟台金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以警告及 人民币
40 万元罚款的处罚.除上述处罚之外,温雷先生最近
5 年不存在受到其 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5-1-4
3、烟台君平投资有限公司 烟台君平投资有限公司拟以 1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烟台君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