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0 |
2018 年12 月10 日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议案前六个月至承诺出具日,宋飞 先生及其关联方冯晓鸿、宋宇轩、翔宇投资、冯晓华、宋鸥不存在减持发行人 股份或减持计划的情形. 宋飞先生及其关联方冯晓鸿、宋宇轩、翔宇投资、冯晓华、宋鸥分别出具 承诺函,承诺:
1、在公司拟进行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18 年12 月10 日)前6个月内,本单位/本人遵守公开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未减持公司股 份;
2、在公司拟进行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 (2018 年12 月10 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6 个月之内,本单位/本人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 情形,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单位/本人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特此承诺. 上述承诺已经公司临时公告(2019-25 号)公开披露. 5-1-7
(三)上述认购对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 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宋飞先生、温雷先生、君平投资、甲申投资均出具了 《关于认 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及《关于认购股票持股真实性的承诺函》,上述认购对象 均承诺:认购艾迪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均来自于其本人/本单位的自 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资金来源不合法或存在 其他瑕疵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分级利益、杠杆融资、信托资金计划或者其他 结构化安排的情形;
其认购艾迪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来自于艾迪精密的情形,亦不存在艾迪精密为本人/本单位认购资金提供抵 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形;
参与认购的艾迪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系其本人/ 本单位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委托持有、代为持有、信托持有或者其他不真实 持股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宋飞先生出具补充承诺,承诺其认购艾迪精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的情形,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 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温雷先生、君平投资、甲申投资均出具补充承 诺,承诺其认购艾迪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的情形, 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对象填写的尽职调查问卷;
查阅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以及各发行 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及专项说明;
查阅了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 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国裁判文 书网等公开披露信息;
查阅了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 审核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认购的认购资格.宋飞先生及其关联方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后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并且已经出具相应承诺并予以公 5-1-8 开披露.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中,宋飞先生系发行人的关联方,直接使用 其自有或自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 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