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0 |
2004 年7月1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3 日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做 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8月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及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海富 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 记业务的机构;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 构;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限: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 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 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规定的 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