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1 |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2012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2012年11月21日披露了上述事项.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 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备案,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根据证监会的相关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 草案) 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今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及修订部分确认无 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召开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 稿) 进行审议及公告,并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Disclosure A38 信息披露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3-00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31日 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4名,董事李结祥先生因公出国,授 权委托董事张发松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 司法》 和《 公司章程》 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事务所,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定其审计报酬. 此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苏弘业永盛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江苏弘业永盛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以下简称 弘业 永盛 ) 为本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 为支持弘业永盛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在全面了解弘业永盛的经营状况后,拟为其新增的1,500万元 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一年. 弘业永盛提供反担保. 弘业永盛各股东已达成一致, 按各自出资比例对弘业永盛2012-2013年度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2012年11月底,弘业永盛已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 总额度为10,500万元, 已由弘业永盛持股70%的其他股东向银行提供了担保. 本次弘业股份为其新增银行综合授信1,500万元提供的担保未超过本公司的出 资比例. 由于弘业永盛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更为详尽的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 临2013-00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参股公司江苏弘业永盛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