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1 |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验原件) ;
(3)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 原件) ;
(4)成都市级及以上技改项目补助资金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验原件) . 3.奖励标准 按成都市级及以上奖励金额的 20%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 高不超过
100 万元. 4.申报时间 每年
12 月申报当年奖励. 5.政策咨询 市经信投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
电话:
83889323、82076136
(二)实施节能改造技改项目 1.申报条件 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 、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 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工 业项目. ―10― -- 2.申报材料 (1)已获得成都市级及以上资金补助的项目申报材料: ①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成都市级及以上相关资金补助文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验原件);
④成都市级及以上已确认的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2)未获得成都市级及以上资金补助的项目申报材料: ①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
③项目竣工报告、项目环评审批文件;
④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合同、完税发票及银行划款 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
⑤项目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
⑥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⑦其他证明材料(如节能评估材料等) . 3.奖励标准 已享受成都市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 按企业实际享受的上 级财政资金扶持数额的 20%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资金扶持,最高 不超过
30 万元;
未享受上级财政资金扶持的,按其固定资产投 入的 5%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11― -- 4.申报时间 次年
2 月申报上年度奖励. 5.政策咨询 市经信投促局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联系
电话:83884492
(三)实施 两化融合 等技改项目 1.申报条件 对 两化融合 , 两化融合 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达标企 业,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和下一代 互联网等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实际资金投入在
100 万元以上的项 目.纳入国家企业 两化融合 管理体系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 两化融合 管理体系达标认定的机构. 2.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