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1 |
1530 万元;
因锡涨价,增加投资
621 万元.鉴于上述客观原因,董事 会同意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按实际发生额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概算.本 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04 年10 月6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租赁(含融资租赁) 沈阳虎石台
500 吨/日浮法玻璃生产线资产方案 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拥有三条浮法玻璃生产线 (300 吨 /日、400 吨/日、500 吨/日生产线各一条) .2003 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耀华 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耀华' )以承债方式收购了
300 吨浮法生产线、并 租赁其
400 吨/日浮法生产线.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沈阳耀华以租赁和融资租赁方 式承租
500 吨/日浮法玻璃生产线资产.该生产线与已收购的
300 吨/日浮法玻璃 生产线同处沈阳市虎石台玻璃工业园,该项资产目前分别由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耀华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所有.沈阳耀华租 赁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拥有的
500 吨/日浮法玻璃 生产线部分资产,并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耀华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拥有的
500 吨/日浮法玻璃生产线部分资产.
1、 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拥有的资产主要为
500 吨浮法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其中: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资 产帐面价值为 24111.23 万元,经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 4778.01 万元(评估办法为重置成本法,评估基准日是
2003 年11 月30 日) .租赁期为
5 年, 每年租赁费为
124 万元;
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所有的资产帐面价值为 4335.09 万元,经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 3709.72 万元(评估办法为重置 成本法,评估基准日是
2003 年11 月30 日) .租赁期为
5 年,每年租赁费为
96 万元
2、 耀华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拥有的资产为
500 吨浮法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 经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沈阳耀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 评估净值为 3602.51 万元(评估办法为重置成本法,评估基准日是
2003 年12 月31 日) ,融资租赁期 限为
10 年,租金总额为 3962.77 万元(资产评估净值的 110%),年租金为租金总额 的1/10.租赁期满并在沈阳耀华付清全部租金后,该项资产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 沈阳耀华.
7 此次租赁,将有助于沈阳耀华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提高本公 司的整体收益水平. 由于耀华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的 子公司,本次融资租赁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本公司与耀华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累计交易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本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04 年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