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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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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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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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考资料.3
4、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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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混合机队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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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效和废止.8 附件 1:定义.9 附件 2:空客系列的适用性.11 附件 3:波音系列的适用性.12 附件 4:运营人差异要求 ODR 审批程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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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节约人力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相似机型间实施缩 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和混合机队飞行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本咨询通告为《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 规则》 (CCAR-121 部)合格证持有人(以下简称合格证持有 人)的飞行机组成员实施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和混合机队 飞行提供指导.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2个相似机型之间的大规模混合机队 飞行,以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对于2个相似或不 相似机型之间的小规模的混飞,不适用于本咨询通告,而应 按照《关于规范运输航空公司飞行人员混飞不同型别飞机的 通知》 (局发明电〔2019〕999号)执行.
2、依据 本咨询通告依据 CCAR-121 部第
405 条(d)款制定.
3、参考资料 《Mixed Fleet Flying》 (IFALPA) 《Guidance for Conducting and Use of Flight Standardization Board Evaluations》 (FAA AC-120-53) 《驾驶员机型资格规范评审及评审结论的应用》 (AC-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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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 4.1 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涉及的不同型别的机型组合 包括: a.局方航空器评审组(AEG)以飞行标准化委员会(FSB) 报告文件和航空器厂家认定的形式公布可以实施交叉机组 资格的转机型课程的机型组合. b. 局方航空器评审组 (AEG) 以飞行标准化委员会 (FSB) 报告文件和航空器厂家认定的形式公布最大差异为 D 级的转 机型课程的机型组合. 4.2 准备实施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的合格证持有人 应按 CCAR121 部N章的训练要求,结合主差异要求(MDR) 和实际运行情况,确定运营人差异要求(ODR) ,并制定实施 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训练大纲,并获得局方批准. 4.3 在实施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前,飞行机组成员必 须连续
2 次完成该合格证持有人的熟练检查(不包括实践 考试) ,并且在该合格证持有人的相关机组职位上具有
500 小时以上的飞行经历时间. 4.4 在实施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之前, 飞行机组成员 必须在原型别飞机上完成运行至少
3 个月和飞行经历时间
150 小时,其中必须包括至少
1 次该合格证持有人的熟练 检查
5 4.5 合格证持有人应该为每一名实施缩减时间的转机型 课程的飞行机组建立并保留一份培训记录以证明其飞行机 组成员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培训和检查. 4.6 在完成实施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后,按照 CCAR-121 部N章和 O 章要求在新机型运行.
5、混合机队飞行 局方航空器评审组(AEG)以飞行标准化委员会(FSB) 报告文件和航空器厂家认定的形式公布可以实施混合机队 飞行的不同型别的机型组合. 飞行机组成员是否能够实施混合机队飞行取决于合格 证持有人和相关飞行机组成员的经验、知识和能力. 5.1 准备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合格证持有人应按 CCAR-121 部N章和 O 章的要求,结合运行实际从飞机型别、 布局、所实施的每种运行入手进行分析,评估两个型别飞机 的差异与相似性,制定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运行程序和定期 复训大纲,并获得局方批准.对于初始训练和转机型训练中 的应急生存训练不能减少. 进行缩减时间的转机型课程资格训练的机组可以执行 混合机队飞行,需要在执照中取得不同的型别等级签注. 5.2 限制: 5.2.1 合格证持有人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飞行机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