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1 |
一、关于将蓝豹分公司资产租赁给福建省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汇洋公司 )经营的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09 年4月2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将蓝豹分公司资产租赁给福建省汇洋林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吴景贤 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 由于公司持有汇洋公司 40%股权,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了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全称: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68 号宏利大厦写字楼
15 层D1-D2 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法定代表人:吴景贤 成立时间:2007 年11 月16 日 主营业务为:对林业资源投资;
对森林旅游、森林人居环境的开发;
森林培 育;
对外贸易. 股权结构: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0%;
广州环岛实业 有限公司持有 46.67%;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广州公司持有 13.33%. 截止
2008 年12 月31 日,汇洋公司净资产为 14685.36 万元,2008 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317.18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蓝豹分公司强化复合木地板生产线和附属设备
2 设施及房屋建筑物的租赁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的委托,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蓝豹 分公司强化复合木地板生产线和附属设备设施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价值 项目帐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房屋建筑物 574.36 500.31 623.60 545.11 机器设备 3,856.64 1,198.08 2,654.49 1,110.34 合计4,431.00 1,698.39 3,278.09 1,655.45 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蓝 豹分公司强化复合木地板生产线和附属设备设施及房屋建筑物于评估基准日
2009 年3月9日的评估原值为 3278.09 万元,评估净值为 1655.45 万元.根据 已上市同行业企业前四年平均税息前利润率,确定委估资产年租赁权价值为 176.64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
2009 年5月1日至
2009 年12 月31 日租金
118 万元;
2010 年1月1日至
2010 年12 月31 日租金
180 万元;
2011 年1月1日至
2011 年12 月31 日租金
190 万元;
2012 年1月1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租金
200 万元.具体支付办法为:当年
6 月30 日前支付上半年租金,当年
12 月31 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经营期限自为
2009 年5月1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止.
2、租赁范围为蓝豹分公司强化复合木地板生产线和附属设备设施及房屋建 筑物.
3、租赁方为公司参股 40%的汇洋公司.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汇洋公司至少提供现蓝豹分公司在职员工总数 75%以上的岗位需求,其他人 员由公司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