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1 |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 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2)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 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若公司有 外部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 露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的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 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4)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 配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 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监事会 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 会表决. 如公司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议案.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监事会 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