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11

5 天, 无异议后, 于4月26 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优质高中录取时,先按审定的指标分配方案分校择优录取,再9对未录取考生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其余 40%).指标生的中 考成绩若低于所报考高中分数线

30 分以上, 将取消其指标生资 格,其名额转入非指标生. (1)综合录取:由教育部门按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各高中学校提交的录取方案要求组织和实施录取. (2)特长录取:有音、体、美等特长生招收计划的高中学 校,均应制定招生简章和工作方案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后,在4月26 日前报市教育局审定,并将招生计划、报名与专业考试 要求和录取原则等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开,逾期视为无招生 计划.原则上,特长生招收计划不得超过招生总计划的 5%.6 月14―15 日,考生可持准考证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报 名,并按其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各招生学校必须于

6 月20 日前 将特长生考试结果和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鼓励各县市区 在当地招收足球特长生,每年招生总数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其中,德州一中、德州二中、齐河一中、禹城一中,可面向全市 招收足球特长生,原招生范围外录取人数不得多于

10 人,其资 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特长生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 考试,教育局按照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进 行录取.特长生文化课设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分数线的不 具备录取资格. (3)试点开展自主招生(推荐录取).在平原县试点面向 辖区内初中学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为 A 且有突出表现或 特殊才能的初中毕业生可由初中学校校长向高中学校实名推 荐, 高中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需经当地区县教育局确定,

10 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以县教育局正式文件方式向当地初中 学校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初中学校按照学生自愿 申请、校长实名推荐的流程完成推荐工作,高中学校组成专家 委员会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对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6月20 前报市县教育局. 2.职业院校录取.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第一志愿的录取, 参照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3+4 和 2+3 及五年一贯制等高 职高师类学校录取,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设定最低分数线.报 考德州市内师范学校招收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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