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11 |
e) 例行监测频次的确定方法,海域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海洋生物、入海 河流、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按照 HJ 442.3~8 相关要求执行;
f) 应急监测和专题监测的相关监测范围、点位布设按照 HJ
730 确定,监测项目和监 测频次等根据监测目的、评价要求、监测能力、时限要求和 HJ 442.9 相关规定确 定. 4.4.3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执行标准规定的项目和相关参数: a) 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条件,涉及环境质量监测的监测项目按照执行的 GB
3097、 GB
18668、GB
18421 和GB
3838 等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确定,涉及直排海污染源 的监测,按GB
8978 等排放标准确定;
监测区域的环境污染特征参数一般应作为 主要监测的项目,同时还包括简易水文气象参数等,具体参见 HJ 442.3~9 的相 关要求;
b) 例行监测的监测项目一般为执行标准规定的项目;
在此基础上,可以开展其他相 关项目或污染因子监测,并作为评价内容;
c) 应急监测的监测项目为突发性应急事故主要特征污染因子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影 响的主要因子;
d) 专题监测根据其监测的目的,选择监测项目. 4.4.4 采样和分析方法选择 方法选择按 6.5.1 要求和实际条件确定,需要验证和确认的方法按 6.5.1 规定执行并明 确责任到人.
6 4.4.5 仪器设备和样品保存容器 仪器和保存容器应符合监测需求和相关要求,包括: a) 按照采样分析方法,明确仪器设备(含玻璃量器等) 、样品容器及其清洗等计划;
b) 按照实施的监测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基本要求,明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 检定安排,容器及其数量需求;
c) 明确相关仪器设备和保存容器的维护、维修、检定或补充等. 4.4.6 进度安排 根据监测任务的需要,明确监测过程中准备工作、外业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汇总 整理、报告编写、成果鉴定或验收等各阶段的时间进度安排. 4.4.7 组织分工 根据监测内容和项目,明确监测任务各承担单位或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包括单位间的 组织分工和单位内各工作岗位的组织分工.确定监测总负责人、采样负责人、各工作岗位 负责人及其职责和任务.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注意事项与安全保障要求.对跨区域 协作开展采样和分析的,还应明确工作的总协调人及职责. 4.4.8 采样安全保障要求 将5.2.1 监测人员海上安全要求和 5.2.2 特别注意事项要求作为实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监测实施方案的采样安全保障要求,将安全责任明确到人.对涉及直排海污染源和入海河 流相关安全的要求,应参照企业安全制度、河流监测采样安全要求、采样环境及条件明确 要求,将责任明确到人. 4.4.9 采样和现场测试要求 a) 应在监测实施方案中,明确采样和现场测试要求,包括: 1) 按照区域、采样点位(断面)和监测要求,制定行船航线和行车路线、各点 位(断面)现场测试和样品采集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做好相 关记录;
2) 按照 HJ 442.3~
7、HJ/T
91、HJ/T
92 等相关规定,确定现场采样方法、现场 测试方法、标准、规程、现场质控要求,明确依据;
3) 使用的采样器、测试设备、容器和相关物品的安排. b) 对于出海或在宽阔的入海河流入海断面,使用监测船或租用船只开展采样和现场 测试时,还应注意: 1) 甲板上堆存的装备和物品必须用绳索捆绑固定,必要时加盖防雨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