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1
1? ? 关于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 处理结果的通报

(一)

2018 年12 月24 日,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马可可于 20:00 在化新 楼B座301 实验室通风厨内开始实验,反应体系是三氯化铝、二氧六 环、反应温度 100℃,反应时间 12h,所用玻璃仪器是圆口烧瓶,温控 设备是恒温磁力搅拌浴(220V,50Hz,300W) ,硅油油浴加热.

监控 录像显示,晚23:43 该实验室最后一位学生离开实验室.

2018 年12 月25 日凌晨 4:07 化新楼 B 座301 实验室烟感报警, 保卫处接警后利用安全钥匙开门进入实验室, 发现通风厨内搅拌器圆 口烧瓶有烟雾产生,并于 4:15 将烟雾控制住. 经与当事人学生、实验室负责人和学院管理人员调查现场情况, 分析产生冒烟事件的原因是磁力搅拌浴设备温控短时间失控, 油浴温 度明显升高,导致反应液因温度过高而喷出烧瓶,产生烟雾,引起烟 感报警. 责任认定: 涉事学生马可可开展过夜实验,未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进一 步加强特殊时间段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化大校办发 [2016]49 号) 文件要求, 通过 特殊时间段使用实验室网上备案流程 未向导师或者实验室负责人提交过夜实验申请,并向学院报备,对实 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估计不足,实验操作过程中未全程值守,以致未 2? ? 能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是这一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负主要责任. 张磊教授作为学生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 涉事学生 未通过 特殊时间段使用实验室网上备案流程 提交过夜实验申请, 向学院报备,就开展过夜实验,显示张磊教授平时对学生安全教育不 够. 处理结果: 此次事件是恒温磁力搅拌浴温控故障引起,且未造成人员受伤、 未造成明确财产损失,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 惩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认 定此次事件属于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马可可同学对实验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估计不足, 过夜实验未报备 和全程值守,安全意识缺失,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北京化 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马可可同学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 评的处罚. 张磊教授对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为教育本人,警示 他人,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北化 大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化新楼 B 座301 实验室停工整顿;

给予张磊教授书面检查、 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罚;

取消张磊教授

2018 年度 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先进个人 的评选资 格. 3? ?

(二)

2019 年1月16 日,国资处、保卫处集中回收实验室剧毒品危险 废物,单独交送危废处置公司处置.其间,未收到材料学院科技大厦

811 实验室 (实验室负责人: 蔡晴) 事先申报的拟处置剧毒品――2 瓶 叠氮化钠.经与学院、实验室核实,该实验室的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 黄一谦于

1 月15 日已将这

2 瓶叠氮化钠当成一般危险废物交学校危 废收集点处置.后经学校积极与危废处置公司沟通,处置公司在危废 处置过程中没有因此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认定: 涉事学生黄一谦未按照学校

2018 年12 月29 日《北京化工大学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废旧仪器设备和杂物专项清理的工作通 知》 (北化大校办发[2018]46 号)和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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