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1 |
2019 年1月8日《关于开 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清理和废液处置的通知》等通知文件,关于 剧毒品危险废物单独处置的工作要求, 将叠氮化钠剧毒品危险废物当 作一般危险废物交送学校,处置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危 险废物处置该剧毒品,极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对处置人员造成身体 伤害,是这一安全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应负主要责任. 蔡晴教授作为学生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 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5]12 号)的规定,产废实 验室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的收集、 临时贮存及移交处置的全过 程负责,涉事学生将剧毒品作为一般危险废物交学校处置,显示蔡晴 教授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管理存在漏洞,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4? ? 不够,应对这一安全事件负管理责任. 处理结果: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北化大 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认定此次事件属于安 全管理责任追责事件. 黄一谦同学对剧毒品危险废物处置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估计不足, 安全意识缺失,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给予黄一谦同学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罚. 蔡晴教授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为教育 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 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蔡 晴教授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罚.
(三)
2019 年3月18 日上午 10:00 时许,科技大厦保洁人员在
7 层楼 道东侧拐角处发现一个 10L 的试剂桶(危险废物) ,内装有约 1L 的无 水乙醇,询问
7 层实验室无人认领.经调取监控查证,3 月17 日晚 22:30 时许,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丁宝将该桶从科技大厦
717 房间拿 出来放在楼道拐角处,随后返回
717 房间. 责任认定: 装有无水乙醇的试剂桶属于实验室危险废物, 涉事学生丁宝违反 5? ? 《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5]12 号) 规定,将实验室危险废物放在实验楼宇的公共区域内,未按要求对实 验室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存储,是这一安全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应负主 要责任. 李洪飞副教授作为学生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北京化工大 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5]12 号)的规定,产 废实验室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的收集、 临时贮存及移交处置的 全过程负责,涉事学生将危险废物放在实验楼宇的公共区域内,显示 李洪飞副教授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管理存在漏洞, 对学生的 安全教育不够,应对这一安全事件负管理责任. 处理结果: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北化大 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认定此次事件属于安 全管理责任追责事件. 丁宝同学对在实验楼宇公共区域放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在的 安全风险估计不足, 安全意识缺失, 为教育本人、 警示他人, 根据 《北 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8]3 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丁宝同学书面检查、全校通报 批评的处罚. 李洪飞副教授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为 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奖 惩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8]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