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11 |
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1 2. 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9 2.1 光学工程领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方案.9 2.2 光学工程领域(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培养方案.11 2.3 仪器仪表工程领域培养方案.13 2.4 电气工程领域培养方案.15 2.5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培养方案.17 2.6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培养方案.19 2.7 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培养方案.21 2.8 控制工程领域培养方案.23 2.9 计算机技术领域培养方案.25 2.10 软件工程领域培养方案.27 2.11 项目管理领域培养方案.29 2.12 物流工程领域培养方案.31 3. 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33 4. 南京邮电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培养方案
37 5. 南京邮电大学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42 6.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课程编号说明及硕士研究生课程总目录.44 6.1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课程编号说明.44 6.2 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总目录.45 6.3 南京邮电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总目录.52 7.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65 8. 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67 9. 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70 10.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72 11. 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75 12. 南京邮电大学聘请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办法 (试行)77 13. 南京邮电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79 14. 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细则.82 15.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修订)84 16.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修订)87 17.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修订)89 18. 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90 19.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不合格处理办法.93
1 1. 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 (修订) 研发[2014]2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文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 明确各方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 作的主要环节及要求,调动各方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工作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 科学合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掌握某一特定职业 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 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各学院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和领域的特点,针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和 能力要求,进一步细化不同类别和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第三条 我校各层次各类别研究生培养管理包括如下层面:学校、学院、学位点和导师. 1.学校层面包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是研究生培养规则的制定者、宏观组织者 与培养过程、培养质量的评估者,并营造学术环境与氛围,为全校研究生培养提供公共服务. 2.学院是研究生培养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学位点是研究生培养的学术单元. 3.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导力量和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指导研究生的日常培养教育工 作,具体指导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学位论文撰写.鼓励导师团队合作指导和跨专业合作指导 研究生. 4.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分委员会是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的学术管理机构,按《南京邮电大学学 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行使其权力. 第四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与原则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2.鼓励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 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