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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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1.3.2 变更程序 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历次增资、 减资等变更所履行的内部 决议及外部审批程序.请主办券商、律师就前述事项作核查,并就公 司历次的增资、减资等是否依法履行必要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发 表明确意见. 通过与公司董秘面谈、查看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股东会决议等得知,公司 从最初设立到《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历经两次增资.两次资本的变更 均通过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并向公司核发变更之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基本情况 之
四、公司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与 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已对公司历次出资及增资情况作了相应的披露说明.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的出资及增资均依法履行了必要内部和外部程 序,历次行为均合法合规. 1.4 股权变动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公司历次 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有无潜在纠纷;
(2)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如 有代持的,代持的形成、变更、解除是否已经取得全部代持人和被代 持人的确认,解除方式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潜在纠纷;
(3)公司是否 符合 股权明晰、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的挂牌条件. 项目组通过与公司董秘、公司股东面谈,查看《股权转让协议》得知,公 司从成立以来到《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经历了数次股权转让,各次股权 转让系转让各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行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转让各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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