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1 |
「海信集团」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海信日立」 指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
「海信香港」 指 海信 (香港) 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海信集团的附属公司;
「海信营销」 指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为海信集团的附属公司;
「海信惠而浦」 指 海信惠而浦 (浙江) 电器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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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释义「日立业务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及海信日立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订立的业 务框架协议一,内容有关供应家用电器、模具及买卖 原材料、零部件;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由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即徐向艺先生、王新宇先生及 王爱国先生) 组成的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 指 鼎佩证券有限公司,根と捌诨跆趵褡冀械1 类 (证券交易) 、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6类 (就 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及第9类 (提供资产管理) 受监管活 动的持牌法团,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业务合作 框架协议 ? 金融服务协议及四饨械慕灰准捌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