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1 |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 额度.
121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 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 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 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 经营收入 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按照贴现息, 借记 经营支出 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 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 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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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 收回应收票据, 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借记 银 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 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 面金额,借记 应收账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Z 应收票据备查簿 ,逐笔登记每一应 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 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 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 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