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1 |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对 于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但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中 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 三) 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 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 券;
(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其他文件;
( 五)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 六)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 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 七) 按照谨慎授权的原则,经董事会授权,授予董事 长就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所述除对外担保和关联 交易之外的运用资金、资产事项单笔金额不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 10%的决定权,董事长在同一会计年 度内行使该等决定权的累计金额不得高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值的 20%;
对单笔金额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值的 10%或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等决定权的 累计金额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 20%后的资 金、资产运用事项须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但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中有特别规 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 八)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 三) 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其他文件;
( 五)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 六)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 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 七) 在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冲突的情况下,董事 长一次性运用公司资产的决策权限为:运用的金额不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确定的净资产额的 10%. 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董事长的决策权限从其规定. 前款所述运用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购买或出售资 产、对外投资( 含金融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资产抵 押、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含委托经营、受 托经营等) . 公司一次性运用公司资产金额超过以上规定规模的,应 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授予董事长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公司获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事项;
但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中有特别规定的事 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 八)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九) 公司设董事长常务会议,在董事长职权范围内就公 司相关重大事项以会议形式组织研究决策和推进实施. 董事 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机构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董事长 常务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长常务会议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 第一百六十六条 ( 三) 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 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一百六十六条 ( 三) 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 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