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2 |
9 公司主要以供汽为主,供电为辅.公司热电工程分别于
2000 年、2005 年建成, 且在
2010 年经扩建并投产.供热实行中压(3.5Mpa,280∽300℃) 、低压(0.98Mpa, 250∽280℃)双网分供,部分热网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烟气处理采用三电场静电 除尘(3*75 蒸吨/小时锅炉采用复合电袋除尘) 、石灰石大湿法脱硫、低氮燃烧+ SNCR+SCR 脱硝工艺.所有厂区生产用水均由园区统
一、有偿供给.当前运行方 式以 一炉带两机 方式为主,2017 年1-6 月平均小时供热约
312 吨/小时,昼夜 热负荷波动较小.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港热电公司有
1 家全资子公司常州市三江热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销售等业务.
(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为委托方的全资子公司.
(四)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富春环保公司拟了解新港热电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 约定,需要对新港热电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新港热电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新港热电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新港热电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