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 号),本项目从事金属制品加 工制造,不产生生产废水;
原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处理,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 例》禁止建设项目. (4)经对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 不排放含氮、磷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5)经对照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无生产废水产生,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