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2 |
25 15 0.6 0.3 二甲苯
40 20 0.6 0.3 VOCs
120 60 6.0 3.0 橡胶制品制 造(C291) 轮胎企业及其他 制品企业炼胶、 硫 化装置 VOCs
10 [2]
10 [2] 6.0 3.0 轮胎企业及其他 制品企业胶浆制 备、浸浆、胶浆喷 涂和涂胶装置 苯420.3 0.15 甲苯
10 5 0.6 0.3 二甲苯
15 8 0.6 0.3 VOCs
120 60 6.0 3.0 涂料、 油墨、 颜料及类似 产品制造 (C264) 树脂/乳液生产、 原料混配、 分散研 磨等工艺 苯110.3 0.15 甲苯
15 10 0.6 0.3 二甲苯
30 20 0.6 0.3 VOCs
120 50 6.0 3.0 其他行业 (除上述行 业外的有机 化工行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苯420.3 0.15 甲苯
10 5 0.6 0.3 二甲苯
15 8 0.6 0.3 VOCs
120 60 6.0 3.0 所有行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废气中有机特 征污染物 表2 所列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 浓度限值 ― ― 注[1] :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 90%及以上时,不执行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注[2] :浓度限值为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基准排气量:2000m
3 /t 胶. DB37/ 2801.6―2018
4 4.1.4 橡胶工业炼胶、硫化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不高于单位胶料 基准排气量的情况. 若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 须将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按公式 (1)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 的依据.胶料消耗量和排气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实基总基??????iiQYQ1) 式中: ρ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mg/m3 ;
Q总――实际排气量,m
3 ;
Yi ――第i种产品胶料消耗量,t;
Qi基――第i种产品的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取值为2000 m
3 /t胶;
ρ实――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3 . 4.1.5 企业应根据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从表
2 中筛选并上报需要控制 的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