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12 |
1 证券代码:430732 证券简称:威马股份 主办券商:齐鲁证券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15年5月5日,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关于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 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 年4月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在册股东按照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确定相应配售上限, 并于指定 日期前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逾期视为放弃在册股东享有的 优先认购权. 在册股东配售上限计算公式:在册股东配售上限=(在册股东所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5-012
2 持股份数÷公司总股本*6,250,000 股)的取整部分 注:1)在册股东所持股份数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数额为准;
2)公司总股本指股 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额 50,000,000 股;
3)取整部分是指对计算结果 向下取整,即为不超过计算结果的最大整数值,如100.9 股的取整 部分为
100 股.
(三)在册股东认购程序
1、
2015 年5月8日前, 在册股东缴纳认购资金, 缴款账户见
三、 缴款账户 .
2、2015 年5月8日前,上述在册股东将汇款底单、《股份认购 情况单》(见附件)传真或扫描至公司,同时电话确认.扫描件发送 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3、2015 年5月10 日前,公司确认股东的配售资金到账无误后, 按照《股份认购情况单》中选定的认购确认方式通知股东股份认购成 功.
4、上述在册股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放弃认购: (1)出具书面文件放弃认购的;
(2)公司未在
2015 年5月8日前收到其《股份认购情况单》及 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
(3)公司仅在
2015 年5月8日前收到其《股份认购情况单》 ,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5-012
3 但未在
2015 年5月10 日前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 或未收到银 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传真或扫描件,经电话联系,其未明确表示 认购的,或公司无法联系到该股东的;
(4)公司在
2015 年5月8日前未收到其《股份认购情况单》 , 但在
2015 年5月10 日前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 或收到银行出 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经电话联系,其仍未提供《股份认购情况单》 , 或公司无法联系到该股东的.
二、 合格投资者认购程序
1、2015 年5月11 日前,公司与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合格投资 者协商确定其股份认购数量, 并根据需要签署 《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
2、2015 年5月12 日前,上述投资者根据《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及协商确定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2015 年5月13 日前,公司确认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 购人认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