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12 |
三、 缴款账户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0 元. 认购资金=8.00 元/股*认购数量 户名: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莱芜城西支行 账号:229907653197 注意:汇款用途请注明 投资款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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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 8:30-17:00, 认购期间周
六、 日不休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XX 日前是指截止到 XX 日下午 17: 00,超过该时间的将确认为未能满足本办法的规定;
2、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股东姓名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股 票发行指定账户. 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股份认购股东姓名和认购股 份数,例如:张三 1,000,000 股.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股东自理, 不得在股东认购资金内扣除;
3、对于认购人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与认 购人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
对于由于股东联系电话无法 联系而出现的各种情况将遵循本办法规定予以解决, 对于由此引起的 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股东本人负责;
4、公司已确认认购人放弃但仍到账的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 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全额退回该认购人;
5、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股份认购情况单》上确 认的认购股份不一致的(含未收到《股份认购情况单》的情况),以 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其《股份认购情况单》、《股份认购 合同》上确认的认购股份、可认购上限股份的三者中最小股数为准. 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 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人;
6、认购人认购股份超过可认购上限的,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5-012
5 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把超额认购资金退回股东;
7、对于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底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 入账单的,公司将与银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 解决出现的问题;
8、认购人在将认购资金汇入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一个工作日 后,或在规定日期前公司尚未与认购人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 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人的情况, 请拨打公司电话确认股份认购状 态.
五、 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姓名:刘志明
(二)
电话:0634-5919860
(三)传真:0634-8856601
(四)电子
(五)联系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苍龙泉大街
008 号 特此公告.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5-012
6 附件: 股份认购情况单
一、股东信息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证件类型及号码: 股东证券账号: 托管券商名称及其托管席位号:
二、关于本次股份认购: 截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本人持有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威马股份 ) 股股份.在威马股份2015年第一次股票发 行中,本人: 认购 股股份,并已经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定向发行入 资指定账户;
承诺遵守威马股份增资方案及股份限售有关规定. 放弃认购.
三、股东联系电话 公司请通过以下联系电话 与本人联系,本人将保 证该联系电话的有效性,对于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